行車起重機運行試驗和裁荷試驗有哪些要求?
在用行車起重機械的運行試驗和載荷試驗可只做空載和額定載荷試驗,其中額定載荷試驗可兩個檢驗周期進行一次,安置和重大修理質量檢驗,其運行的載荷試驗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
除定期檢驗和新安裝檢驗外,對于大修、改造的行車械,在完工后應進行檢驗;閑置時間超過一年的行車械,需要重新使用時應進行檢驗;當起重設備的強度、剛度、構件的穩定性、機構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損害時也應進行檢驗。同時,還應加強經常性檢查,每班應維護保養,每月經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有關檢查、檢驗結果,應記錄存檔。
行吊使用安全常識
泰安恒安泰今天要和大家分享——“行吊使用安全常識”:
1、現場操作人員必須穿勞保鞋,戴安全帽,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
2、起吊物體時必須檢查鎖扣、吊環是否有彎曲斷裂,不合格的吊環鎖扣必須隔離或放棄用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縫。
3、起吊超過10噸重的物體不能使用10噸(雙飛)行車,必須使用32噸大行車起吊,超過6噸重的物體不能使用(模具組現有的)鏈條起吊,超過10噸的物體必須使用兩根或兩根以上的鋼絲繩起吊。
4、使用新的吊環、鎖扣應檢查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5、起吊物體吊索夾角不得大于120度,吊物不得長時間高空懸掛。
6、使用鋼絲繩在一個節距內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10%,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等現象,表面鋼絲繩磨損或腐蝕積度達40%以上的鋼絲繩均不得使用。
7、吊物體時,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8、吊裝、卸物體時,人員不準站在死角位置,必須留有充分的安全余地,吊物上不準站人,吊物不準從人員頭上越過。
9、行吊出現異常,必須在行吊上掛“禁止使用”字樣,并且關閉電源。
行車操作有哪些安全細節
行車主要是橫架于施工場地上空的吊運起重設備,由于外形結構與橋狀非常類似因此而得名。行車由于具有不受地面物件阻礙的優勢,而成為應用多的起重設備之一。行車施工該注意哪些平安細節呢?
一:保證行車平安施工,必需要做好維護頤養工作,防止部件因頤養不當損壞。露天設備應打開電機防雨罩,確保油、水等充足。
二:施工之前應進行空載和載荷檢驗,如發現異常故障等需進行處置后,方可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如施工過程中呈現油溫過高、過低、冷卻系統開鍋、制動器失靈等異常情況,施工人員應掌握應急措施,將損失降到低。
四:施工人員必需要嚴格遵守平安規程要求進行操作,施工場地周圍不允許防止腐蝕性物品。如視線不明、天災異常影響施工等不能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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